一、我国网络银行发展模式的定位
1、国际网络银行发展的基本形式及经验借鉴
按照有无实质性的分支机构,网络银行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纯网络银行或称虚拟网络银行,这种网络银行一般只有一个具体的办公场所而没有分支机构;另一类是由传统银行发展而来的网络银行,原有银行通过新设网点,利用互联网开发网上业务以超越传统银行的地域限制。在前一种模式中,由于纯网上银行不存在分支机构、营业柜台和营业人员耗用的成本;往往采取成本领先策略,希望利用竞争性的定价扩大市场份额来降低营业成本。这种模式的网上银行常常许诺给予顾客高额的回报,表一就是美国的纯网络银行TeleBank和全美银行平均存款利率的比较。
对于基于传统银行而发展起来的网络银行而言,一般采取产品差别化和价格差别化策略,通过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获得利润。这类银行虽然经营成本要比纯网络银行高,但利润来源广泛,既能在传统银行开设的业务品种上获利,又能得到来自互联网的收益。
纯网络银行近年来发展陷入困境。世界第一家纯网络银行——美国第一安全网络银行在1998年被加拿大皇家银行集团收购。另据法国权威调查表明,法国7大传统银行集团控制着99%的网上管理账户。在准备开立网上账户的法国居民中,75%的人希望借助传统银行进行网上支付。纯网络银行的高利率政策使得其发展陷入成本高、客源少的境地,而业务品种少造成的利润来源单一使得纯网上银行短期难以处于收支平衡线以上。
2、交易费用理论与中国发展网络银行的模式选择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中的相关理论,金融交易费用包括信息费用、实施合约所需的监督费用、界定和保护产权的费用以及源于交易安全性和市场不确定性的保险费用。
信息费用一般指交易双方为达成金融交易所花费的选择潜在合作者,调查其资信和正确评估其履约可能性过程中存在的信息收集、选择、整理、传递的成本。毫无疑问,互联网为从事网上业务的当事人进行广泛的信息收集、追踪、分析提供了便利,交易的各方均可以在开放的网络中获得所需的各种信息,使资金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并带来相关费用的大量节约。
然而,信息费用的节约至少包括两个前提。首先,交易者应该熟练掌握有关上网及搜索信息的手段,其次,网络的通畅性及较低的上网费用应得到保证。我国目前电脑普及率、光纤覆盖率仍然不高,网络吞吐能力也非常有限,较低的人均收入和较高的上网费用的矛盾使得广大居民及企业进行金融交易与支付的方式和真正意义上的在线业务还存在着较大的距离。这样,对我国大部分居民和企业而言,利用网络银行节约的信息费用可能并没有想象的大。
实施合约所需的监督费用是在金融交易双方都存在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下产生的。在投资者对企业进行投资时,由于其掌握的信息质量和数量的有限性,需要对企业进行事前监督以避免“逆向选择”,同时为了避免“道德风险”的产生,投资者需要在交易发生后尽心事后监督。由于个人无法负担巨大的监督成本,从而产生了对传统银行的需要,由其代替单个投资者对企业进行监督。网络银行的出现使投资者可以利用丰富的信息优势进一步节约监督成本,但是也应该看到,我国现在并未完全建立起普遍的信誉机制,单纯利用网上公布的信息作为事前和事后监督的依据,可能会由于信息深度和准确性不够造成投资者的损失,传统的深入贷款企业进行贷前调查等做法仍有存在的必要。从这个角度来看,传统银行的部分监督成本是无法由于网络银行的出现而化解的,相反,传统银行和网络银行的相互结合反而是一种更有效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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