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招商”等金融集团已经作出了大胆尝试。在宏观上,金融分业到混业又是一种制度选择和制度变迁,在实践上,我国的金融监管却还不能适应多元经营混业发展的时代要求,不能满足微观经营主体的金融创新和深化的欲望。所以,中国金融体系的改革当务之急是在法律和政策上给予混业经营以空间,修改《商业银行法》,制定类似与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对金融混业予以肯定的法规。
(2)各类金融机构根据各自特点,合理利用规模经济开展购并、重组等方式,扩充各类金融资源,壮大业务,提高利润。 股份制的商业银行可以利用规模化和多元化的优点。 因为股份制商业银行通常缺乏规模优势,海外业务基本没有,可以扩大规模,扩张业务,可以使银行的利润上升,加强我国的金融竞争力。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如果规模增长,明显有内部组织成本的增长将超过节约的交易成本。四大行机构庞大,人员众多,管理困难,许多分支机构处在亏损状态,重视数量发展而轻视质量进步,利用国家扶持和巨大的资产规模,经营效率不高。所以,国有四大银行可以引进多元的产权结构,优化管理,提升人才素质,使他的巨大资产规模和规模收益相匹配,而不是盲目扩大资产规模,进行金融市场操作。 城市商业银行一方面可以并入更有实力的金融集团,或者突破地域限制,结成统一的城市商业银行联盟。另外可以发挥小数额存贷款上的优势,解决地方小企业的融资问题。
(3)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给金融业更为宽松的监管空间。 我国目前的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业监理的模式从基础上已经不适应金融混业发展的需要。一方面金融机构本身业务交叉,衍生金融工具,金融深化,金融创新不断地增加监管的难度和协调成本,另一方面,国际金融业也逐步走向统一监管的模式,分业监管已经被全球73个主要国家中的53.4%淘汰。当然金融体系需要防范风险,有步骤地进行改革,那么现有的监管体制也可以审慎加强相互的合作。金融改革从根本上是金融制度的市场化,可以充分相信市场的力量,放宽监管的手段。除了前述的法制建设和鼓励混业外,主要是明确和强化中央银行和银监会的风险监管职能,对市场准入、业务模式、机构设立进一步放开,支持我国金融企业开发众多的金融创新产品,建设良好的信用体系,消除金融创新的系统性风险,为微观的金融改革提供良好的宏观政策保证。
(4)提高中国银行的国际化程度,加速国内外金融市场的融合 随着中国加入WTO,在五年内逐步开放金融市场,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已经成为不可变的事实。根据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论,中国的金融业在深化过程中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为了规避法律壁垒,节约交易成本和组织成本,国际金融集团热衷于参股优质的中国金融企业,待熟悉中国市场状况后再行直接进入,事实上造就了我国金融体系国际化的前提条件。中国商业银行面临外国银行竞争时存在了更多选择。中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使得原本相对独立的中国金融业卷入国际金融之中,当然加大了中国金融发展的风险,但是中国的金融机构也可以通过更为广大的市场拓展利润,选择资产,改进技术,达到规模最优。而且,开放经济的条件下,一国为了经济的相对稳定维持封闭的金融市场,会面临越来越大的监管难度和机会成本,当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卷入世界经济,可以说中国金融国际化的改革只存在时间表的问题。所以,我国银行业可以同时发展产权多元的金融机构,提高国外金融公司持有中国金融企业股份比例的上限,推进中国金融企业到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接受发达国家的金融制度监管,进一步提高中国金融业的规范运作,吸引国外的金融机构参与国内金融市场的竞争,给全面的金融改革以外生刺激,化解改革中的内生阻力。同时,对于中国金融国际化的进程,也是在国际金融集团的参与下金融混业的进程。
参考文章:
Bertrand Rime ,Kevin J Stiroh 2003 The performance of universal banks :Evidence from Switzerland 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 272121-2150 Hughes,J.P.Mester,Moon,C.G,2001.Are scale economics in banking elusiveor illusive? Evidence obtained by incorporating capital structure and risk-taking into models of bank production. 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 25(12),2169-2208 Cybo-Ottone , A,Murgia ,M,2000. Mergers and shareholder wealth in Europe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中瑞商业银行规模经济研究”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著名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