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说:我心悸。医生马上数心率,每分钟80次,很诧异,于是怒斥病人:心悸什么,心率还不到每分钟100次!?添乱。病人不满道:如果我不心悸,到这里来干什么?钱没处花啦?只是你不会看病罢了。
是的,这位医生的确不会看病,至少是不会看“心悸”。因为它的确不理解也不会分析更不会诊断心悸这一临床常见症状。
心悸是病人对心跳所产生的感觉。因此,有无这种感觉,主要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心跳对人体的刺激程度和病人的敏感度。
即,产生心悸的病因有:一 心跳产生异常刺激1 心跳过快。2 心跳过慢。3 心跳不齐,包括各种心律失常,如早搏、房颤。4 心跳过强,也就是心脏跳动时收缩力过大以致对胸腔的撞击力增大,如激动时、血压升高时、心功能不全时、体质虚弱时。5 心脏结构或激动顺序异常,如心肌肥厚、预激、束支阻滞。二 病人感觉过敏,主要见于神经质病人。
可见,上述医生发生的错误是,他把心悸这一症状单单理解成了心跳过快,也就是说,在他的概念中,心跳过快是心悸的唯一因素。岂不知,心跳过慢、不齐、过强、激动顺序异常和感觉过敏也可产生心悸症状。
再深一步讲,他还犯着另一个错误,他把心跳过快和心动过速又划上了等号。心跳过快是症状,是病人的诉说,而心动过速是体征,是医生查体所得,前者的标准是病人平时没有心悸症状时的心跳次数,而后者的标准则是100次 / 分。换言之,之所以人为规定正常心率范围在60—100次 / 分,是为维护心功能而制定的,而不是为划分心悸标准而制作的。即,如果超出这个心率范围就会影响心功能(于是分别得出了心动过缓和心动过速这两个病理概念),至于有无心悸症状那就要看病人的耐受程度了,与心率是否超出这一范围并无多大关系,耐受能力好者,即使超出这一范围,病人也可没有什么感觉,而耐受能力差者即使在这一正常范围内,只要突然比平时的心率发生明显变化,那一样可以出现心悸感。
也就是说,上述六种病因中的“心跳过快”和“心跳过慢”,是相对于病人平时的基础心率而言的,并不是以“60—100 / 分”为标准的。
所以,对心悸病人的分析诊断方法和步骤为:
1 看心率是否超出了60—100 次 / 分。如果超出,可以诊断为心动过速(或心动过缓)
2 如果没超出60—100 次 / 分,那就看有无心律不齐(心律失常),如果有,就可做出相应诊断。
3 如果没有心律失常,那就看有无心跳过强(尤其要分析有无能导致心跳过强的因素存在),如果能肯定,就可做出诊断。
4 如果也无心跳过强,那就做心电图和超声看有无心脏结构或激动顺序异常(心肌肥厚、预激或束支阻滞),如果有,就可诊断。
5 如果也没有心脏结构或激动顺序异常,那就看病人是否存在神经质。如果有,也可以暂作诊断。
6 如果上述五个因素都排除了,最后就要分析病人现在的心率是否是超出了他平时所能耐受的范围了,这要靠仔细询问病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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