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独立会计主管的任命。
独立会计主管的聘用权把握在股东大会手中,企业经营者可以提供聘用意见但无决议权。在人员挑选上,最好由股东大会直接委托专业会计公司提供候选者由股东大会定夺。这样可以较好地做到将会计控制权从企业代理人手中转移给企业委托人,形成权力的制衡;同时也避免企业外部对企业经济运动的干涉,不会对企业的自主经营产生负面作用。
分离会计控制权更实际的作用是确保会计人员的绝对独立性。会计人员的相对独立性,一方面是进行会计监视的基本条件,另一方面也是保证其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品质的条件前提。会计信息应存在可验证性、中立性和呈报的公道性。会计程序及会计信息最基础的请求应当是“公平”的、“无偏见”的和“中庸之道”的,不受不合法的势力或成见的 影响 ,不应带有侵害别人而为任何特定个人或群体服务的目标来编制,所有有关方面的好处都应恰当同等地加以斟酌,特殊不要对企业的管应当局或业主———他们可能对会计程序的决定有更大的权限。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需保证会计人员的独立性。会计人员的独立保障了会计人员的公正立场,防止会计信息中带有会计人员的个人意识。因为风险的存在,会计事项的不断定性使得会计信息带有必定的主观性。风险越大,主观性越大,而对这种主观性的控制则控制在会计人员手中。会计人员的义务就是以中立的态度充足地反映会计信息,让信息应用者能够根据自己的断定做出预测。会计人员帮助经营者履行会计管理职能时,应将个人看法与提供应经营者的会计信息离开,保证经营者个人决策的独破性。会计人员如果依据本人的欲望去反映会计信息,也就是取代信息使用者进行猜测或决议,那么所发生的会计信息必定失真。假如会计人员不独立,就不能坚持中立而倾向其受托的某一方,其所供给的会计信息也就会产生有利于该受托方的误导作用。
会计控制权是指对会计反映和会计治理所领有的安排权。会计控制权包含产权界定权、收益反应权、投资谋划权、会计抉择权、会计轨制制订跟实行权等。 古代 企业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别,构成企业中客观存在的两个控制主体,即企业所有者和受托经营者。企业署理人即经营者占有企业经营的控制权,但不承担盈亏的主要危险;而企业委托人即所有者交出了企业经营控制权,终极却承当盈亏的重要风险。这种风险的错误等,弱化了对代办人的制约和控制。而本应同时受托于两个把持主体的会计职员,在实际中却直接为经营者所控制,所有者的会计节制权被完整弱化。因而,要造成权利的制衡,减少风险,就有必要将会计控制权从企业掌握权中分离出来。
笔者倡议,企业可以像设立独立董事一样设立独立会计主管,即企业的会计主管由股东大会从会计公司聘请专业会计人员(通常是CPA)来担负。独立会计主管采取固定年薪制,有任期规定,可以续聘亦可改聘,但续聘有最长任期限度。
《公司法》规定,聘任或调换为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请。独立审计准则也对“取舍会计”问题作出了具体的划定。因此,对独立会计主管的聘请权的 法律 支撑只须对现有法律稍作扩大即可。
二、独立会计主管制度
曾经在我国一些地域试行的会计委派制可以以为是一种分离会计控制权的 方式 ,但因为企业会计人员由政府机构派出,可能会产生政企不分的负面影响,不利于企业的自主经营。不外,它能很好地将会计控制权分离出来,确保会计人员的独立性,在增强企业内部控制方面的作用仍是不言而喻的。
避免由企业经营者提名独立会计主管人选,一方面可以更好地保护独立会计主管的独立性,另一方面也可能会产生良好的市场反响。 研讨 发明,股票市场对由CEO提名而任职的独立董事的反映远远小于非经CEO提名任职的独立董事。也就是说,由CEO提名的独立董事任职后,这类企业的股票根本上不会有什么显明的波动。由于这些由CEO提名而任职的独立董事对企业经理层的监督不会有所加强,企业经营业绩也不可能取得大幅度的进步,股东权利也不可能得到最大化。而那些非经CEO提名的独立董事任职后,企业的股票价钱通常会有大幅度的稳定,如果独立董事工作事迹杰出,股价会上扬;反之,股价会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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