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关于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基本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研究生培养工作,确保研究生教育有较高的质量水平,避免出现短时间突击学位论文的现象,特制定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细则。
二、开题报告时间
(一) 每年5月份,学院统一集中进行硕士生开题报告会。
(二) 第一次(即每年5月份)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在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并经系、院领导批准的基础上,可在当年在9月份可重新进行开题。
三、开题报告内容和要求
开题报告的内容和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 选题背景
主要介绍论文题目的由来。论文题目原则上应与所学专业和研究方向相对应。
(二) 研究意义
研究意义可以从实践和理论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三) 研究内容
主要说明拟写论文所包含的主要内容以及拟解决的问题等。
(四) 研究重点
主要介绍论文的写作重点、特色、主要观点以及创新之处。
(五) 研究方法和写作框架
1.静态与动态分析法、定性与定量分析法等论文写作方法的运用;
2.论文的写作框架以及各部分内容之间的相互关系。
(六)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文献综述
1. 从研究方法以及研究内容等方面介绍国内外关于本领域的研究现状;
2. 详细介绍不同学者或流派关于本领域的研究成果和主要观点。
(七) 主要参考文献
1. 至少列举30篇文献目录;
2. 罗列论文写作所需主要数据及材料的最新资料。
四、开题报告形式
(一)开题报告会一般以小组形式进行,由3—5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包括导师)组成开题报告指导小组。
(二)每位学生作开题报告陈述的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三)在学生按照要求陈述开题报告后,由教师指导小组对论文选题、研究思路以及论文撰写计划进行提问,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或修改乃至重新开题的要求。
五、开题报告结论
(一) 开题报告指导小组必须严把论文开题审核关。开题报告的结论分通过及不通过两种,其中:
1. 开题报告通过者,即可进入论文撰写阶段。
2. 第一次(即每年5月份)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可在当年在9月份可重新申请开题。
3. 9月份重新开题未通过者,原则上需推迟毕业。
(二) 论文开题一旦完成,则应当严格按照开题报告进行论文撰写的各项工作,不得推迟或更改。
(三) 论文开题报告的相关要求可参阅《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此表可在研究生部网页下载)
“大学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细则”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著名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