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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刑法第129条中的严重后果提供各类毕业论文!

作者:我爱论文    论文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19
罪从主观上来说是过失犯,从行为方式上看是不作为犯,合起来看就是过失不作为犯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忘却犯。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98级硕士生。
  ①参见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第650页。参见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581-582页。
  ②参见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581-582页。
  ③参见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第650页
  ④参见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581-582页。
  ⑤参见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第650页。
  ⑥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37页。
  ⑦姜伟著:《犯罪故意与犯罪过失》,群众出版社,1997年版,第6-7页。
  ⑧参见李洁:《犯罪对象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4页、120页、147-152页。
  ⑨[意]杜里奥·帕多瓦尼:《意大利刑法学原理》,翻译:陈忠林,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20-121页,385-387页。
  ⑩李海东,《刑法原理入门》,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29-130页。
  ⑾[意]杜里奥·帕多瓦尼:《意大利刑法学原理》,翻译:陈忠林,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20-121页,385-387页。
  ⑿参见林山田:《刑法通论》,台北三民书局,1984年版,第185页。
  ⒀李洁:《犯罪结果论》,吉林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65页、第122页。
  ⒁参见李洁:《犯罪对象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4页、120页、147-1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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