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司法审查的法律适用
反倾销司法审查的法律适用与整个司法审查的法律适用一样,是一个复杂、敏感的问题,也是需要我们认真对待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同时它还是入世后,我国司法系统如何处理国内法与国际条约、协定的关系问题。对此,需要进行专门研究。这里仅就两个问题进行简要说明:
一是透明度原则对法律适用的影响。随着中国加入WTO,我国将对已经颁布的法律规范进行审查,对一些不符合WTO规则要求的法律规范进行修改、废止,保证这些法律规范不与WTO规则相冲突。
根据WTO透明度原则的要求,各成员方一切影响贸易活动的政策和措施都必须及时公布,非经正式公布,不得实施。因此,法院在反倾销司法审查中适用的法律只能是按照法定程序对外公布的法律、法规,参照规章。
二是司法审查中能否直接适用国际条约、协定,包括WTO项下的诸多协定。也就是说,国际条约、协定在司法上是否具有直接效力。
我们认为,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如WTO规则,对我国司法系统不具有直接适用的效力,这些国际条约、协定,必须经过全国人大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内法才能适用。反倾销司法审查适用的法律也是如此。
综上所述,反倾销司法审查对我们来讲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在司法实践中,可能面临和需要研究的问题远不止上文所及。因而,不断总结和探索,及时修正不妥,纠正谬误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关于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思考提供各类毕业论文!”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著名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