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危机对我国财政的影响
近几年来,我国经济保持快速持续增长,随着金融危机从资本市场向实体经济蔓延,我国的经济周期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国内经济景气指数下滑,经济高速发展期间形成的泡沫出现破灭,股市楼市出现震荡,此外,伴随出口泡沫的破灭,一些依赖出口的行业的利润受到较大影响,出口增速下降,这些现象对我国财政造成了巨大影响。随着中国4万亿刺激计划的逐步落实,中国经济出现回稳、回升迹象。
二、基层财政受金融危机的影响
基层财政的最直接的体会,辖区企业困难,失业增加,基层财政收入较往年大幅下降,越是经济开放地区下降越大,中西部影响较小,但随着工资上涨,费用增加,当地企业受经济危机的影响,收入也在不断下降。地方为刺激经济发展,投资公共项目较往年有所增加,增加了财政支出。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大。
三、解决财政困境,加强基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治理
(一)建立健全科学的高效的健康的财务治理机制,杜绝“小金库”
各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建立“一把手”宏观调控和监督、总揽财务但不主管财务的理财机制,正科级单位党政“一把手”一律不得亲自主管财务会计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督查,对仍然主管财务的单位“一把手”要限期纠正。同时各单位必须加强内部监督治理,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完善单位会计机构和人员配置。会计、出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明确分工和职责。会计主管、会计和出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要根据规定实行严格的财会岗位任职回避制度,单位党政一把手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一律不得在本单位担任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和出纳。各单位所有资金必须实行统一集中核算治理。凡独立会计核算单位,只能用一套账簿统一记录和核算本单位的财务收支业务。严禁内设股、办,以专款、代管资金和间隙资金的名义账外设账,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搞账外收支。对法定账册外设账或有账外收支行为、私设“小金库”转移财政资金的,除全额收缴违纪违规资金外,还必须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二)进一步规范银行账户治理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治理,建立严格的审批及备案制度,完善银行账户治理信息系统,强化对银行账户的日常监管。凡单位新设财政性资金银行账户,必须由财政部门审批。未经审批擅自新设银行账户的,一经查出,除撤销违规设立的账户外,还必须依法从严处理。有执收执罚行为的行政事业单位只能在县非税收入治理。局设立一个财政专户,各项收费收入直接缴入财政专户,不得再以其他任何理由设立收入过渡户。同时,各行政事业单位只能在银行设立一个基本账户,专司财政拨入经费、本单位支出和往来结算。要设立有非凡用途的不得混户的专项资金账户,必须先经财政部门审批同意。积极实行公务卡管理,使资金更安全更有效地得到管理。乡镇财政预算只答应分别在银行设立一个“乡镇国库资金账户”和一个“乡镇预算外资金账户”。乡镇机关财务只答应在银行设立一个基本账户。乡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在银行开设其他账户。乡镇机关的各项收入必须通过乡镇预算缴入“乡镇国库资金账户”或“乡镇预算外资金账户”。
各乡镇和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不得顺应揽储要求把公款存到本单位统一账户以外的金融机构,更不得公款私存。否则,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审计部门在检查中一经查出,除根据规定没收违纪资金外,还应对违纪单位和单位领导及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罚。
(三)切实抓好非税收入的财政统一治理,增加财政收入
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由于非税收入没有直接纳入财政预算,导致大量财政性资金游离于财政治理之外,肢解了财政职能,削弱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益,并助长了“三乱”和腐败现象的滋生。一是要认真做好非税收入征管的票据治理工作,从源头上防止与杜绝非税收入征管的违纪和腐败。所有非经营性收费只能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对未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收取的收入,视同非法所得全额没收。二是要健全非税收入监督检查机制。财政部门要按照“征、管、查”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完善收费公示、收费稽查、收费举报、违规处罚、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大对非税收入实行“三权”治理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收支两条线”工作的落实。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将非经营性收费擅自转作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得开设非税收入过渡性账户,否则视同“小金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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