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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机构投资者在改进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下)提供各类毕业论文!

作者:我爱论文    论文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19
确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控股企业和上市公司所开立的股票帐户可用于配售股票,也可用于投资二级市场股票。近一年来,三类企业入市政策收到了预想的积极效果,不仅大批新股顺利完成了发行,而且一批“战略投资者”在市场风云中得到磨练,它们已经成为我国机构投资者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2002年4月,管理层进一步放宽企业向法人配售新股的限制,战略投资者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每当一家公司采取向法人配售新股方式时,都会带动一大批当地企业及相关行业的企业加入市场,一些国有资产运营机构和大批上市公司、准上市公司也纷纷通过获取原始股的方式,参与到新兴产业里来。
    
    4.保险公司
    
    1999年10月,保险公司经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批准可以通过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而间接进入股票市场。根据规定,保险公司可在控制市场风险的基础上,在二级市场买卖已上市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在一级市场配售新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新发行的基金,也可按一定比例向保险公司配售,同时,中国证监会还有可能根据保险公司的投资需求增发新基金,在我国有着雄厚资金实力的保险公司从此成为我国股市上重要的机构投资者。目前保险公司已纷纷通过基金认购入市,例如,在基金长阳、基金巨博、基金湘证的扩募过程中,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等10家基金参与了3只基金的扩募,共获配1亿多份,占扩募总额的3.5%,而且,不少保险公司已经成为基金的最大持有人之一,如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基金湘证的第一大持有人、基金长阳的第二大持有人,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成为基金湘证和基金长阳的第六大持有人,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也成为基金长阳的第五大持有人。今年,随着我国股市行情的逐渐走高,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的日趋成熟,我国保险公司参与市场的积极性也越来越高涨,保险机构资金允许投入基金市场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其中平安、新华人寿、泰康人寿和华泰财产等4家保险公司的入市资金比例由上年末总资产的5%提高到10%,而太平洋保险则获准将入市比例提高到15%。近日,太平洋安泰、安联大众、友邦广州公司等三家外资(包括中外合资)保险公司获中国保监会的批准,将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提高至总资产的10%。虽然它们的入市形式还是局限在通过基金市场间接参与股市,但保险公司可以由此而分享到基金业在股票市场的赢利,而基金业在得到保险资金的有力支持后无疑将会得到更快的发展。
    
    5.社会保险养老基金
    
    我国已有大多数省份设立了社会保险养老基金,国务院对这部分基金的运用制定了明确的原则,即“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留有部分积累”。目前养老保险节余基金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购买国家债券,个别地方将基金存入财政专户,地方政府借用一部分进行各种直接投资。据统计,其资金中有40%强用于购买国债,33%存入银行,另有不足30%部分用于购买了其它债券。2002年8月,由博时基金管理公司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合作的研究项目“社会保障基金测算与投资运营管理”已经启动,日前,有关部门负责人也明确表示,将通过多种方式增加社保基金来源,还将把社保基金委托给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运营,继三类企业、商业保险资金入市之后,社保资金入市的脚步越来越近,这意味着一批巨额增量资金即将进入我国证券市场。[v]
    
    (三)沉默是金?――我国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结构改进中的历史考察
    
    然而,与美国公司治理结构中机构投资者发出的越来越响亮的声音相比,我国的机构投资者多是沉默的,并没有能够像美国的机构投资者一样成为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的主力军。从中国机构投资者(主要是证券公司和投资基金)角度看,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是,在中国目前的市场上执行以公司治理为导向的投资战略是否可行?
    
    政策和法规方面基本没有什么限制(如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上限、持有同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机构投资者之间私下交流意见、在股东大会上采取联合行动等),上市公司方面也还很少有采取如董事会阻碍新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手段,监管部门也在鼓励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剩下的问题就是中国的机构投资者如何参与公司治理,是否能够通过执行一种以公司治理为导向的投资战略而盈利了。
    
    这需要对目前中国上市公司股价与公司治理相关的内在价值之间的关系作一个基本的判断。中国证券市场明显由“交易者”主宰,股价的升降中主要因素是“炒作”,其背后是庄家和联合坐庄等行为。多数上市公司股票均因坐庄炒作而高于其真实价值(这一点可从中国股市市盈率远远高于其它国家市盈率以及A股市盈率远远高于B股、H股和N股市盈率这两个方面反映出来),公司治理活动似乎已经不可能使公司股价高于目前炒作所达到的高价。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副研究员仲继银认为,机构投资者如果主要依靠新股配售甚至是联合坐庄等方式来保持盈利,其进一步的发展必然受到资金供给方面的限制,很难真正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发挥作用。 
    在这样的市场里,中国的机构投资者选择了做“沉默的大多数”,并没有在公司治理结构改进的事业中发出应有的声音,目前国内机构投资者的投资策略基本上是被动投资,很少通过执行一种以公司治理为导向的积极投资而盈利。(这在不少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也有类似表述,如"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公司的管理"等。)机构投资者或通过基本分析、数据分析及财务状况来选择投资对象,一旦对目标不满时便采取抛售股票的方式来“用脚投票”;或通过联手做庄的炒作方式赚取低买高卖的差价,漠视公司的治理结构建设甚至反而形成负面作用。在中小投资者看来,机构投资者绝对属于一个特权群体。比如说,机构投资者拥有数量众多的股票帐户,其申购资金能够提前解冻,而且机构投资者可以透支申购。尤其是,股市违规操作行为常常都与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以至于中小股民痛恨得说“‘机构投资者'不过是‘庄家'的另一个名字”。[vi]
    
    可见,在目前的中国股市中,机构投资者还只是一个用脚投票的交易者而远非以公司治理为导向的投资者。应该说,这些做法虽然有其一定的存在土壤和基础,但从长远来看,并不利于投资行为的利益最大化,也无益于最大程度地降低投资风险,以及推动整个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这一点,可以通过历史考察来验证。
    
    
    
    1.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作为我国机构投资者的主力军,在证券市场中的作用不容忽视。1994年,中国证监会为了扭转暴跌不止的中国股票市场,提出了四项救市措施中就有两项是关于投资基金的,试图把投资基金作为证券市场的稳定力量。
    
    然而,2000年6月22日,在全国人大关于《投资基金法》起草的工作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言辞激烈地抨击了证券投资基金操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指出“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有一种不好的倾向,就是几家基金联合操纵几只股票,最后把老百姓给套牢”。成思危素被称为“风险投资之父”,他的严厉的指责让中小投资者大为震动。[vii]
    
    2000年8月14日,《中国证券报》发表了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中心投资基金课题组的一份长篇专题报告,题为“四问证券投资基金”。该文的执笔人与课题主持人是著名金融专家王国刚博士。文章提出四大具有根本性的问题——“证券基金本身具有稳定股市的功能吗?”“证券基金本身具有分散股市风险的功能吗?”“证券基金的投资收益一定高于股民投资的平均收益吗?”“发展机构投资者就是发展证券基金吗?”专题研究给出的答案全部是否定的。 [viii]
    
    2000年6月上海证券交易所监察部的一位监管人员对证券投资基金操作进行跟踪研究的,其报告经《财经》记者整理并于10月以《基金黑幕》的名字刊出,主要内容是通过对国内10家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22家证券投资基金在上海证券市场上大宗股票交易的汇总记录的跟踪,报告客观、详实地记载并分析了1999年8月9日至2000年4月28日期间证券投资基金的大量违规、违法操作的事实,中国证券市场10年来第一份对机构交易行为有确切叙述的报告。该文的作者通过分析得出结论,在我国现行市场上,证券投资基金不仅未能稳定股市,而且大部分基金都发生了“对倒”等不规范的操作行为。同时,证券投资基金依靠在一级市场认购的股票,在持有期一到,即在市场上抛售, “基金参与配售的新股17只,除了两只新股,参与交易的基金均是连配售上市日抛出股票”。[ix]另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基金泰和巨资参与认购青岛啤酒的A股增发”,用于100万元的保证金,参与网下认购10亿股,最后配售到3300万股,短短的时间内获利7000余万元。而2002年初发生的众多基金申购深高速的行为,属于典型的“青啤事件”的翻版。[x]
    
    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基金管理公司自身治理结构的不合理。由于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多是由证券公司发起,其独立性较差,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与其发起人共同建仓的行为。其中,南方管理公司的基金天元和开元的独立性较差,在南京高科、飞乐股份、江苏工艺等重仓股上,与其发起人南方证券存在着共同建仓的行为;博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独立性也较差,与第一食品等存在着共同建仓的行为;国泰管理公司、长盛管理公司、华夏管理公司、大成管理公司的独立性相对较差;华安管理公司、嘉实管理公司、鹏华管理公司的独立性较好;富国管理公司的汉兴和汉盛在泰山旅游上存在着高位买入股票,其独立性也较差。”由于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都是以证券公司为母体,基金与发起人的关系过分密切,公司的决策人员主要来自于券商的高层,交易经理大多来自于券商自营盘的操作人员。这种自身结构上的不够健全导致基金经理们在投资时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淡漠和远离,只致力于短期的盈利。[xi]
      2.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是中国出现的最早的一类机构投资者,其发端甚至早于证券交易所的成立。券商的传统业务主要有投资银行、经纪、资产管理等三大块。证券公司利用承销业务为国有企业上市筹资服务,通过经纪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活跃市场,并从中获取一定的利润。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自营业务和客户资产委托管理。自营业务一直是证券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客户资产委托管理则是证券公司最近几年才开始开展的新的业务。
    在证券业内一直有一句话,叫做“经纪业务养家,投行业务挣名,自营业务挣钱”。可见自营业务在证券公司业务之中的重要地位。但是在证券公司方面从来都是对自营业务讳莫如深。这样做的原因一方面可能是保密原则的需要,另一方面则可能是有些是属于灰色地带不可触及,严重者甚至违规坐庄。这一点从几个经典的案例可以看出。
      1996年10月7日,海通证券公司持有上海石化股票为795.6万股,该公司持续大量买入上海石化股票,从商业银行场外集中大量资金,操纵市场。同时利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清算规则的漏洞,从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证券清算账户透支22亿元左右。
      1996年4月,广发证券公司以153今个人名义开设自营账户炒作南油物业股票,成为炒作南油物业股票的庄家,该公司自买自卖南油物业股票总计达14324982股。由于买卖量大,笔数频繁,价量配合明显,广发证券公司实际上操纵了南油物业股票价格的涨跌。
      中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9月8日至14日四个交易日买入陆家嘴股票超过300万股,买入的日成交量超过该只股票市场成交量的80%;买入价由9月7日的42.18元提高到16日的45.33元;此后,申万公司从10月17日至23日七个交易日中,连续抛出陆家嘴股票。该公司累计买进陆家嘴股票2684.5万股,卖出1387.7万股;从10月3日起,申万公司曾连续数日以自己不同的账户对陆家嘴股票作价格、数量相近、方向相反的交易。同时,从商业银行场外拆入资金炒股,从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证券清算账户透支。[xii]
      上述案件对市场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表面上看,坐庄行为起到了活跃市场的作用。但1996年、1997年机构对大盘进行透支炒做,直接后果是1997年下半年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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