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5alw.com- 我爱论文网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网站资讯通告: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论文网 >> 论文考试 >> 毕业论文 >> 法学毕业论文 >> 宪法类 >> 正文

高薪养廉的法律思考(上)提供各类毕业论文!

作者:我爱论文    论文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19
制腐败的蔓延,则成为摆在法学研究者面前的紧迫课题。

  (二)高薪养廉的提出

  1、薪俸制度在反腐倡廉的工作中,历来有高薪养廉的主张。高薪与养廉究竟有什么关系?高薪养廉的实施如何制度化?根据我国的国情,应该怎样看待高薪养廉?这是本文着重要论述的内容。

  薪俸制度(古代还有“禄”)是国家支付给其工作人员的一种物质报酬。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理论即包含了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工资理论。马克思主义认为工资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在劳动力成为商品后,工人把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工资便是这种劳动力的买卖关系的体现。工资的多少又是按劳动时间的长短或产品数量的多少来计算的,而且劳动复杂程度和熟练程度较高的工人可以获利较高的工资。而劳动力这种特殊的商品的价值与其它一切商品一样,是由生产和再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劳动力的再生产,以维持工人本人及其家庭的生活为条件,所以劳动力的价值,决定于维持工人及其家庭的生活物质文化生活所必需的那部分生活资料的价值。但是劳动力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决定其价值的,不仅有一个纯生理的因素,还有一个历史的或社会的因素。这种历史的或社会的因素有很大的伸缩性,所以即使在同一个国家,工资水平也是有所差别的。[28]而社会主义条件下,理论上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因此不存在劳动力的买卖关系,工资制度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制定。[29]之所以说理论上如此,是因为在当前中国的社会主义仍处于初级阶段,允许而且事实上有多种经济形式存在,也有多种分配形式并存,而对这种初级阶段的工资分配形式,已经不能简单地套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原著予以阐述了,经典理论与现实出现了脱节。

  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各现代经济学家也提出了形形色色的工资理论。在前垄断资本主义时期,最流行的是“铁的工资规律”和“工资基金”理论。所谓“铁的工资规律”就是:平均工资始终停留在一国人民维持生存和繁殖后代所必要的生活水平上。这一理论还认为,如果工资高于维持工人所需的最低生活资料,就会造成社会劳动的浪费。所谓“工资基金”理论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资本额是一个固定的量,其中用来支付工资的部分就是“工资基金”,工资水平的高低取决于工资基金与人口之间的比例。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和《资本论》中对这两种理论进行了彻底的揭露和尖锐的批判,并证明了可变资本不是一个固定的量。这两种理论在当代西方经济学中已经销声匿迹了。

  新的工资理论主要有“边际生产力工资理论”、“可调节工资理论”、“集体合同工资理论”、“社会工资理论”、“补偿工资理论”、“工资和价格螺旋式膨胀上升理论”。边际生产力工资理论认为:当投资水平不变的情况下,每次追加的工人,会比上次增加的工人创造更低的生产率,工资水平决定于最后追加的、劳动生产率最低的工人的成果,即“边际的劳动生产率”决定工资的多寡。可调节工资理论是凯恩斯提出的,他认为国家应当通过温和的和“可调节的”通货膨胀,提高物价来降低实际工资,以此来促进就业。集体合同工资理论则是萨缪尔森在他的《经济学》中提出的,其出发点是同一工种、同一熟练程度的工人,其工资率存在着最高限和最低限,这之间的工资率取决于雇主对劳动的需求和工人对就业的需求,是双方力量谈判的结果。社会工资理论认为工资不是生产范畴,它是由各种社会因素和各阶级力量对比来决定的,它夸大了工会的作用,也把国家视为超阶级的。补偿工资理论认为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进步,工资只是为了满足生理的需要,已经不能刺激劳动的重要性了,所以现在的问题不在于提高工资,而在于满足工人的情绪方面和社会方面的需求,这就是对工资的“补偿”。工资和价格螺旋式膨胀上升理论认为,工资上涨会增加生产成本,必然引起商品价格上涨,而价格上涨又迫使工人要求提高工资,而这又会引起企业主和国家对劳动者“压力”的“保护性”的反应--使商品价格上涨,工资和价格如此螺旋式膨胀上升,循环不已。[30]

  这些西方的工资理论都从某一个角度解释了影响工资水平的一些因素,但是却都不是工资的本质,只是为资产阶级的剥削制度服务的。其合理的一面可以吸收来解释工资制度的某些现象,但是不能被这些因素蒙蔽了工资的本质。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公职人员是人民的公仆,我国的分配原则要求我们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来作为公职人员的薪俸制度的总的原则,并应当考虑各种社会的、经济的、历史的、道德的因素的影响。但是现实中的公务人员薪俸制度却不能完全体现这一点,公务人员的薪俸既不能反映其劳动价值,也不能体现其它因素,导致了现实中分配的种种不合理,这种状况已经相当严重,亟需改革。从另一个角度看,薪俸是国家吸引人才优化国家的治理的一个重要手段。而在确保国家公权力得以廉洁实施的目标下,薪俸制度也应当发挥重要的调节作用,这正是本文要论证的。

  2、高薪养廉的提出针对腐败的严重状况,近年来不断有人提出以在某些国家取得成功的高薪养廉制度来抑制腐败,在这些人中包括国内政治界、法律界、经济界专家,实务部门及普通群众等各行各业人士,也包括一些国外的反贪专家。但是在我国也有人怀疑这样一项制度对反贪的效果,使之成为争论最激烈的反贪制度之一。

  反对者的理由主要有:从已破获的案例中,极少因为生活困难而腐败的;人的贪欲是无穷的,不可能靠高薪而满足;公务人员应当先天下之忧而忧,要让群众先富起来而不能自己先富起来;腐败是一种历史现象,从本质上说是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的产物,官员的薪水低、待遇差不是腐败的主要原因;不符合中国国情,具体说来中国不具备“官念”淡化的社会传统、不具备发达的社会经济条件、不具备精炼高效的政府机构;高薪标准难定等。这些理由不能说不多,担心的也并非全无道理,但是有些是对高薪养廉制度的误解,也有些却不是高薪养廉制度本身的问题。

  从理论上说,腐败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源于需要的腐败,一类是源于贪婪的腐败。当然现实中这两者并不是截然分开的,在一定条件下也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从实证的角度看,并非没有人因生活困难而腐败,尤其是在一个公职人员因种种原因(例如配偶下岗、疾病,子女幼小,父母年迈)可能需要独力承担起一个家庭的开支时,难免使有些公职人员因入不敷出而陷入贫困的境地。当然,并不是每个入不敷出的公职人员都会走上腐败的道路,但是因此而走上犯罪道路的人也并非没有。犯罪学的研究表明,“社会生产力的落后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犯罪产生的根本原因”,[31]由于生产力的落后,导致了物质文化的生产不能满足人们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而表现在分配上,便表现为低薪、低收入;也由于生产力的落后导致了贫富差异甚至不公平分配,这种差异尤其容易导致公职人员的心态失衡,当存在犯罪的机会时,就较容易以此为诱因而导致犯罪,这是犯罪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因素。“贫富不均将导致犯罪的产生,这是犯罪学界普遍接受的原理。一百多年前,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中就提出了这个问题,近代美国社会学家默顿的'相对剥夺论'也得到普遍的赞同。……贫富差别的拉大、分配不均程度的扩大,是我国现阶段犯罪增长的带有根本性的重要原因。”[32]而我们评判具体的一个公职人员是不是处于生活较为困难的境况,光以其薪俸与人均收入比较并不会得出正确的结论,因为作为具体的个体来说,必须要考虑到他的家庭负担等支出因素。1998年,全国国家机关职员平均工资7760元,政党机关平均工资7825元,事业单位人均工资7620元,企业人均工资7479元,但是企业中的国有企业人均7668元,城镇集体企业人均5331元,其它企业8972元。[33]这表明国家机关工资略高于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略低于政党机关,而明显高于城镇集体企业,明显低于私营、外资、个体等企业。而且即使在国有单位中,国家机关的工资也并不高,为更清楚地说明问题,在国有单位各有代表性的行业间的工资收入情况见下表:

  国有单位年人均工资对照表:(工资单位:元)[34]

           1998年 1997年 1996年 1990年 1986年 1978年
国家机关        7776 6985  6344  2115  1361  661
科研、技术       10146 8974  7984  2411  1494  670
教育、文艺       7537 6810  6161  2134  1344  566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8704 7794  6967  2263  1376  605
社会服务        8136 7425  6695  2307  1417  607
房地产         9441 8570  7897  2247  1364  630
金融保险        10898 10012 8679  2200  1427  650

  从该表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行使国家权力的狭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与作为对比的其它国有单位的年人均工资相比,在20世纪90年代末期已经处于较低的水平,在对比的6个国有非机关单位中,有5个行业的工资高于国家机关,只有教育、文艺和广播影视这1个行业的工资略低于国家机关。而且值得注意的是,在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的工资,国家机关的工资是仅略低于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而高于其它5个行业,有些行业的差距还较为明显。因此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经济地位是逐年下降的,到90年代初期已经落在了其他国有单位人员之后。而且,这仅仅是国家统计的公开工资收入数据,并不包括种种福利,应当明确,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国家机关的福利待遇并不优于其他国有单位,比起金融、房地产等经济行业尤其有较大差距。而且国家机关之间的差距也相当大,这种分配不公更容易导致福利待遇较差的公职人员心态失衡。

  需要说明的是,在这张表格中只是选取了有代表性的6个对比行业,选择的标准是生活和工作区域基本上是在城市或城镇,因此没有选农业、采掘业、能源业、建筑业、地质勘探业和其他行业,在这些未入选的行业中,有工资高于公职人员的,也有低于公职人员的。因此这种简略是有理由的,因为有效的收入对比不仅要考虑纯粹的数字,而且要考虑相对群体和生活环境。所以这种简略并不改变对本表格的分析结论。

  因此,我国当前公职人员的工资是相对较低的,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某些具体的个体来说,导致家庭生活的困难也是常见的。那种认为没有人是因为生活困难而走上腐败之路的观点不但没有理论支持,也是与现实状况相违背的。人的思想意识是由他的经济生活条件决定的,那种不考虑人的经济生活条件,而把人的犯罪意图的产生简单地归结为人的贪欲,这是片面的。高薪养廉并不是要去满足公职人员的贪欲,而只是期望起到养廉的作用,它当然也是存在边际效用的,是有限度的,并受到各方面客观条件的制约,这些下文都将有详细论述。至于说把腐败的本质归为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的产物,则本文上文已经论证了腐败是权力本身的一种趋势,当权力与人的私本质结合,并通过异化的途径,就会导致腐败。腐败本身就是对任何一种权力的异化,在剥削制度下,它就是对剥削阶级的权力的异化,而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它就是对人民权力的异化。因此不能认为只有剥削制度的国家才能产生腐败,而不实行剥削制度的社会主义国家就不会产生腐败。

  当然,实行高薪养廉制度是必须要考虑国情的,但是认为我国不存在高薪养廉的土壤,则未免是一种静止的观点。的确,我国社会长期存在“官本位”思想,由于几千年历史的沉淀,要完全改变这种思想最起码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是不太现实的,但是这种思想却可以加以正面的引导和利用,可以用来培养公职人员的崇高感和荣誉感。研究表明,崇高感和荣誉感是有助于抵御腐败的诱惑的。因此高薪养廉与克服官本位的不利一面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实力已经得到了较大的提高,而且目前仍然充满着活力,保持着高速的增长,市场经济正在建立与完善中,这些成果都是世人瞩目的。与此相对应,国家的财政收入不断增长,用于支付行政管理费(内含公职人员工资)的财政支出也逐年提高,从1980年的66.79亿元,到1985年的191.53亿元,1990年的303.10亿元,1996年以后,年行政管理经费支出突破了1000亿元,1996年的1040.80亿元,1997年的1137.16亿元,1998年的1326.77亿元。[35]但是除了物价上涨的因素外,这些行政管理费支出的大幅提高却被国家公权力机构严重膨胀,“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的公职人员人数大幅上升所耗费。1980年,上述公职人员476万人,1985年691万人,1990年903万人,1996年1068万人,1997年1074万人,1998年1079万人。[36]因此本文认为,实行高薪养廉必须精简机构,高薪养廉的真正阻碍不是来自于其它方面,而是来自于机构臃肿造成的浪费。现阶段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已经展开,精简机构的工作正在实施过程上,对此确实应当引起高度重视,而高薪养廉制度也是可以随着改革的深入逐渐配套实施,以期达到良性循环。高薪养廉既然是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来考虑,就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要有长远的实施规划,从某种意义上说,它的最终实现也取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成败。

  在明确了这些之后,那么高薪养廉的标准问题,就是一个技术性问题了,如何算“高”,这本身就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如上所述,它一方面受制于一个国家的财政经济状况,另一方面也受制于机构的精简程度。即使在实行高薪养廉的国家和地区,高薪的标准也并不一致,一般来说,可以参照私有企业(部门)的管理人员标准确定普通公职人员的薪俸标准,再根据公职人员的职位和级别确定一些特殊职位(如司法人员)与普通公职的薪俸差异和等级差异。也有人提出高薪养廉在近期的起码标准应当是平均工资水平的两至三倍以上,理由是作为一定级别的公职人员的异地任职的廉政要求,就必须要有配套的措施保证其不必为配偶的工作丧失而担心。总之,在论证了高薪养廉制度的可行性后,这些技术性的问题并不难解决,也不应强求与国外发达国家的标准一致,作为一个相对的概念,本身就不存在标准答案,因此对于缺乏标准的担心也是多余的。

  二、反腐惩贪史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高薪养廉的法律思考(上)提供各类毕业论文!”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著名出处。  
Tags:高薪,薪养,养廉,廉的,的法,法律,律思,思考,考(,(上,上),)提,提供,供各,各类,类毕,毕业,业论,论文  
责任编辑:qqr2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昵称: 注册  登录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 此栏目下没有推荐论文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