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导游薪金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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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天啸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2 0:00:43  |
。从一定程度上讲,目前以“回扣”为主体的薪金分配制度尚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土壤。 1、以“回扣”为主的导游薪金制度形成原因分析。 (1)旅行社企业恶性削价竞争的必然结果。由于旅行社企业进入门槛较低,旅游行业的市场机制尚不健全,加上当前普遍存在不规范的承包经营,旅行社数量规模急剧扩张。据统计显示,截止2002年底,全国共有旅行社11615家,比2001年新增899家,而业务利润同比下降6.27%。在竞争的压力和利益的驱使下,许多旅行社企业仅以“顾客导向”为主,忽视“成本导向”,竞相以削价为主要手段来销售产品,销售价与采购价之间的差异微乎其微,为保证必要的组团利润,采取取消导游薪酬、降低接待标准,甚至纵容、怂恿司陪人员带客购物,以获得不菲的“人头费”和购物签单等办法。旅行社企业组团利润的偏低和恶性低价竞争使得导游人员不能专心带团,不得不把很大一部分精力放在购物上。这是造成以“回扣”为主的导游薪金制度产生的根本原因。 (2)导游人员弥补工资空缺、赖以生存的现实需要。在恶性削价竞争情况下,大多数旅行社企业只求最大限度地降低营业成本,不但不发放给导游人员本来就微薄的工资和各种福利保障,而且还要求他们向旅行社企业交纳上千元的押金和一定的管理费用、带团“人头费”等等。导游人员通过正常渠道无法养活自己,工资福利的空缺必须寻求解决办法,于是在旅行社企业默认甚至怂恿下靠带领游客购物来取得自己必需的收入。这是造成以“回扣”为主的导游薪金制度产生的现实选择。 (3)旅游产品供给市场不规范运作提供了“肥沃”土壤。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现实条件下,旅游产品供给单位市场化运作程度还十分低下。主要表现在:旅游景区(点)盲目过度地随意性开发、旅游酒店数量规模的急剧膨胀、娱乐场所和旅游商品缺乏鲜明的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等。旅游产品供给单位提供的产品与旅游需求市场严重脱节,游客没有吸引力。而旅游供给市场的淡旺季又十分明显,旅游产品供给单位的生存十分困难,只有靠给司陪人员高额回扣这种饮鸩止渴的办法来吸引游客获得继续生存。正是这些旅游市场不规范现象的存在,为“回扣”薪金制度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2、以“回扣”为主的导游薪金制度形成的主要危害。 (1)严重损害游客应得的正当利益。司陪人员私拿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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