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导游薪金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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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天啸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2 0:00:43  |
“回扣”暗箱操作,其实质是窃取了游客的一部分利益。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游客消费多少就应当得到相应的服务,但司陪人员从游客消费金中拿走一部分作为“回扣”,旅游企业只能向游客提供扣除“回扣”之后的那部分服务,游客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影响了人们随团出游的积极性,阻碍旅游业的发展。 (2)进一步加剧旅游产品供给企业的恶性竞争。旅游产品供给企业开展市场竞争,应该是服务、质量的竞争。而“回扣”问题的存在,使竞争变了味:谁给回扣多,司陪人员就带领游客到谁那里去消费,否则就没有市场,没有利润。因此,旅游产品供给企业争相给司陪人员高额回扣,与司陪人员建立稳固的利益链条。为了保证高额回扣的产出,旅游产品供给企业不得不抬高物价、以次充好,甚至向游客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 (3)导游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下降。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有些导游人员不是把服务放在工作的首位,而是想方设法甩景点、压缩旅游行程、缩短游览时间,人为地挤时间引导游客购物,以获得更多的回扣,其结果是损害了游客利益,严重背离了导游职业道德。与此同时,导游人员不再把业余时间和精力放到加强学习,钻研业务,提高自身素质上,而是转移到研究游客购物上来,时间久了,导游水平越来越低,导购水平越来越高,导游员变成了导购员。
三、改革现行薪金制度,构筑公正合理的导游人员收入体系
人是生产力最活跃的因素,仅就旅行社企业的一线实际接待服务而言,导游人员往往比经理更为重要。而导游服务质量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导游主体自身素质和自觉性的提高,以及对导游客体和服务规律性的认识。要承认和保证导游人员合理的物质要求,激发导游人员的积极性,使其从内心深处培养起高度的责任感、职业荣誉感和积极向上的学习精神。只有在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的支配下,才能使熟练的服务技能真正发挥作用。旅行社企业应进一步加快建立现代企业人事用工与薪酬制度,构筑吸引、留住中高级导游员的机制,从而不断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 1、建立公正、合理的导游人员薪酬分配制度。导游是旅游生产力的重要因素,是推动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力量。维护、实现好导游人员的合法利益是旅行社企业的重要责任,也是旅行社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需要。旅行社企业要充分利用国家现有的工资政策,立足本企业现实条件和导游人员实际情况,充分考虑竞争对手等相关因素,建立公正、合理的导游人员薪酬分配制度。 (1)立足于导游等级和工作能力设定导游人员的基础工资。必须打破旅行社企业唯职位是举的分配体系,要配合实行以职业技能等级高低论待遇。导游人员基础工资的设定要立足于导游等级和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导游等级分实习导游员、初级导游员、中级导游员、高级导游员和特级导游员等;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则主要反映在学历、职称、工作表现和从业经验上。通过综合测评,确定导游人员的基础工资,扩大收入差别。 (2)根据旅行社企业的整体效益设定导游人员的效益工资。旅行社企业的整体效益是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奋斗的成果,作为旅行社企业中的一员,导游人员理应享受整体效益的分配。设定导游人员的效益工资时既要考虑旅行社企业的整体效益,又要充分考虑导游人员在进行导游服务工作中给旅行社企业带来的效益,如因工作出色招徕回头顾客和在不影响服务质量前提下节省的开支费用情况等等。 (3)依据游客满意度和工作量发放导游人员的带团津贴。带团津贴是旅行社企业对导游人员超时间、超负荷工作的补贴。在带团过程中,导游人员必须全天候地与游客保持密切联系和接触,甚至在深更半夜还要开展工作。游客对导游服务质量的满意度是旅行社企业赖以生存和发燕尾服的基础,也是衡量导游人员工作成果的主要标准。导游人员带团津贴的发放要在游客满意度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所带团队的人数、游程、时间等因素。 (4)参照旅行社企业其他员工的薪金水平确定公平收入。旅行社企业现行薪酬分配体制把导游人员排除在外,是歧视性的利益分配制度,严重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导游人员是旅行社企业中的一员,旅行社企业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离不开他们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在旅行社企业生产的旅游产品向旅游商品实现“惊险的一跃”的全过程中尤其需要导游人员的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和努力克服困难,没有导游人员的辛勤劳动根本无法实现。旅行社企业要根据其他员工的薪金水平,结合导游人员的工作特点确定其收入的多少,满足导游人员期望公平对待的心理。 (5)对比竞争对手确定导游人员的工资结构和标准。旅行社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所拥有的旅游人才的竞争,更是导游人才的激烈竞争。优秀的导游人才留不住是旅行社企业经营管理的严重短视行为,因为导游人才留不住不仅仅是本企业的巨大损失,也会影响带动其他人才的更快流失,而且会使竞争对手更强大,长期留不住人才往往会导致旅行社企业的倒闭。 导游人员的辛勤劳动得到认可并获得应有的合理报酬,而应有的合理报酬又进一步激励导游人员敬业、乐业,并通过努力提高导游服务水平来增加工资和待遇。导游人员的工资福利收入在公开透明的基础上得到提高,不仅能解决自己的日常生活必需,更重要的是个人价值得到了实现和认可,无论从社会心理学角度还是从经济需要角度,都能抑制私拿“回扣”的欲望,对治理旅游业“回扣”问题这一顽疾产生重要作用。 2、改革现行导购佣金机制。目前旅游市场上享受佣金分配利益的主体太多、佣金的给付比例过高,造成购物商店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太高,严重影响了旅游者的利益和旅游体验。应该执行合法佣金制度,由旅游经营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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