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是无法规避的,因为,它属于系统性风险。对于系统性风险,营运资产的运作仍然可以有效的降低遭受风险损失的程度,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管理者如果能够及时调整国内资产与外币资产的比重,那么,国有商业银行在国内经济衰退的时候,仍然可以通过对外币资产的投资来抵消经济衰退所带来的大量不良资产所造成的损失;在经济繁荣时期,不动产投资热潮,可能是经济泡沫的表现,因此,国有商业银行的投资者可以适度的将资产配置于价格敏感度较低农产品行业,寻求风险的分散。由此可见,营运资产实际上强调的是资产的有效运营对于风险的规避。
四、明晰产权关系,强化产权对风险的控制,提供国有商业银行资产结构优化的内在激励
科斯定理认为,在不存在交易成本和谈判费用的情况下,只要产权能够无限明晰,那么无论这种财产的最先所有权属于谁,那么,它的资源配置都是有效的(科斯,1937)。国有商业银行“国有民营”的事实,本身造就了产权界定的不清晰。这种事实上的所有者主体缺位,实际上进一步加重了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过程的低效与扭曲。
国有商业银行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利益群体。一方面,它具有中央银行的国有特征,但是它不具有中央银行的监管职能;另一方面,它具有商业银行的利润要求,但是它仍然必须承担一部分政策性业务。这种制度本身的不足使得国有商业银行本身就隐含着委托与代理制度的难题。根据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哈耶克( Hyke)关于制度的功能定义:其一:信息功能;其二激励功能。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来说,现有的产权制度实际上恰恰在这两两个方面均存在问题。
(1)信息功能扭曲:由于所有者主体缺位,国有银行的经营管理者代行所有者的部分职能,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不可避免的存在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最为重要的是在现有的预算软约束情况下,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果并不能作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经营绩效的信号指标。这是从下到上信息反馈的失败;同时,中央银行的信贷风险强化,作为强烈的监管信号并不能很好的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投向、信贷结构产生较大的影响,目前的“惜贷”与以前的非理性放贷如出一辙,这说明国有商业银行对信息的吸纳以及传递出现了扭曲。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在于信息接收过程中利益不兼容。
(2)激励不相容:一种制度如果有着良好的激励,那么这种制度至少在管理上是成功的(斯蒂芬森,1995)。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来说,现有的激励机制显然存在着不相容的问题。国有商业银行现有的“惜贷”与本身的上存激励是一脉相承的。国有商业银行强化内部风险控制,这本身无可厚非,但是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制度下的责任终生制显然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一方面,在国有体制下,信贷人员的微薄工资收入需要为自己从事的风险贷款提供后续动力,这显然是强人所难,利益的不兼容,很难带动贷款业务的拓展。在现有的背景下,国有商业银行的上存依赖越来越强烈(如表1-1所示)。这种资金的营运不仅效率低下,而且给中央银行带来了沉重的付息压力。
由此可见,国有商业银行要想在根本上控制风险,构建合理的资产结构,必须打破现有的信息不通畅、激励不相容。而要从根本上打破信息不畅通,激励不相容,就必须打破现有模糊产权格局。
在当前情况下,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股份制改造,是国有商业银行打破产权模糊格局的可行之路,也是必行之路。结合英国《银行家》杂志,2002年的全球200家最好的银行的评选种,除四大国有银行外,其余全部是股份制商业银行,这不仅说明了股份制商业银行运行模式的可行性,而且从补充资本角度,股份制经营模式也更具有现实性。因此,进行股份制改造具备了实施的充分必要条件。
在实际的操作中,可以按照“先对外,再对内”的原则,引进国际和国内两种战略投资者参股,引入公司治理机制,淡化银行内部组织机构的行政色彩,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通过对行政性组织体制的重整和政策性业务的彻底剥离,最大限度的实现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化运作。通过不同利益主体的引入,强化国有银行的商业化色彩实现所有者主体切实到位和管理者实体的充分落实。之所以要先对外开放,这是因为转型经济再制度变革过程中存在大量的妥协与规范上均有相当大的帮助。内资的最后参与,将主要体现在公司治理和控制权的约束,最终能够带动国有商业银行的两性运作。
股份制改造本身并不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目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目的主要体现在产权主体的到位与公司治理机制的强化,强化经营过程的透明度,利润中心的追逐以及风险约束的硬化。这是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资产重组的制度基础。
五、引入外部监督,规范市场机制,构建国有商业银行资产结构优化的外在激励
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来说,其本身是一种制度转型的产物。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财政出纳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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